第二次提取公積金間隔多久,公積金提取手續nongfushanquan
一、第二次提取公積金間隔多久
住房公積金可以一月提取一次,每季度提取一次,每年提取一次。
根據《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4條:
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二)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四)出國定居;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支出超過傢庭工資收入的5%;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突發事件導致傢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農民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服刑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服刑期滿達到國傢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規定的其他情形。
關於第二次提取公積金間隔多久還有幾點規定必須遵守:
第8條
購買、建造、翻新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工人使用住房貸款。在其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在其他情況下,他們可以每年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貸款購買、建設、改造和大修自住住房所發生的實際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和首付款)。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簽訂貸款合同的按照原政策實施。
第9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年度提取總額不可以高於年度租金總額超過傢庭年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部分。
第10條
職工按照本規定第四條第(七)、(八)項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不受金額限制,可以每月提取一次。
公積金提取手續辦理流程
(一)向單位申請。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應填寫《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經辦人員或員工個人持《個人提取公積金審批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單位填寫的個人提取公積金審批單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持公積金中心批準的《個人提取公積金審批表》和單位填寫並簽字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移證明》,到公積金中心辦理轉移業務,公積金中心將員工申請的公積金轉移到其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提取且支付給員工。
以上就是第二次提取公積金間隔多久,公積金提取手續辦理流程的全部內容。之前我們還講過公積金貸款就不能取餘額瞭嗎,大傢感興趣也可以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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